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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医学专家分析“法轮功”给人身心带来的危害

1999-07-26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张建新 李靖 我有话说

新华社天津7月25日电此间的精神病学专家分析认为,由于李洪志的邪说迷惑人们有病“不打针,不吃药,不去医院”,同时给人以某种暗示,因此练习“法轮功”往往导致心理障碍甚至精神病。

中华医学会精神病学分会常务委员、天津市安定医院院长冯志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:“‘法轮功’练习者容易在某种暗示下出现幻听、幻觉和妄想,引发精神障碍,最终导致自残或伤害他人的悲剧发生。”

据介绍,天津市安定医院今年已经接受了5名因练习“法轮功”引发精神病的患者入院治疗。家住吉林省大安市的患者王××曾患青光眼,1997年11月练习“法轮功”后便停止了一切治疗,至1998年3月右眼失明。从此,她情绪低落,对生活失去了信心,两次欲跳楼自杀,怀疑有人割她身上的肉。30多岁的郝××1998年9月开始练习“法轮功”。1998年12月1日,她将家里的储蓄存单撕碎吃掉,又说丈夫“是王母娘娘的女儿”,姐姐“是大仙”,还用舌头舔地。后来她开始打人,连丈夫、姐姐甚至母亲都打,说自己“活着还不如死了”。

冯志颖教授说,这是两个因练习“法轮功”导致精神障碍的典型病例。他指出,有些心理素质差的人练功时容易接受暗示,形成幻听、幻觉和妄想,造成自知力丧失;在种种混乱思维的支配下,思维散漫,情绪不稳,甚至可能出现自残、自伤或伤害他人。根据精神病学的分类,练习“法轮功”导致的精神障碍应当属于“气功所致精神障碍”和“与迷信巫术相关的精神障碍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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